工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百公里电能消耗量目标值(Y)应满足以下要求:二、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其他技术要求继续适用第172号规定,现就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2021年10月1日起,《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公告 2017年第172号,做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执行工作,可以纳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对排气量2.0升(含)至3.0升的适用5%税率,排气量2.2升(含)至3.0升的税率为9%。
免征车辆购置税要求调整 插混车纯电续航不得低于43公里
易车讯 日前,为适应新能源汽车技术标准变化,做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执行工作,工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现就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10月1日起,《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GB/T 32694-2021)、《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GB/T 19753-2021)、《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 第1部分:轻型汽车》(GB/T 18386.1-2021)等标准(以下简称新版标准)正式实施。《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公告 2017年第172号,以下简称第172号公告)有关技术要求作如下调整:
(1)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纯电动续驶里程应满足有条件的等效全电里程不低于43公里。
(2)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电量保持模式试验的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2021)中车型对应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比应当小于70%;电量消耗模式试验的电能消耗量应小于电能消耗量目标值的135%。按整备质量(m,kg)的不同,百公里电能消耗量目标值(Y)应满足以下要求:-车辆购置税
二、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其他技术要求继续适用第172号规定。
三、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日前,按新版标准进行测试且满足第一条和第二条技术要求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可以纳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去年把车辆购置税计提到税金及附加,今年怎么调整
1、如题所述,采购车辆所涉车辆购置税应计入相应车辆固定资产原值中进行核算,那么,本年调整会计分录如下:a、所涉车辆购置税应计入该固定资产原值,调整分录如下:借:固定资产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未分配利润b、应调整牵涉到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分录如下: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借: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c、结合该项固定资产形成的时间,对如上调整所涉及到的应计提折旧费用也作相应调整(按照应计提月度计算,对影响的损益及企业所得税也一并进行调整):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累计折旧借: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未分配利润2、以上仅供参考,请予结合实际情况再作判断,依法操作。-车辆购置税调整
车辆购置税下调了吗
车辆购置税未下调。 一些专家学者提出了关于汽车购置税的建议,汽车购置税可将统一的10%购置税税率降到5%~8%之间。财政部税政司流转税处负责人认为,“按档次征收税率将是今后主要汽车税改革方向,而新汽车消费税只是针对汽车的生产环节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如果要促进产业发展的话,还需要鼓励国内消费者购买汽车,为此汽车购置税的确存在下调的可能。目前工作重点还在汽车消费税上,购置税尚未被提上议程。” 一是将轿车和越野车子目合并成乘用车子目。 二是乘用车消费税分为5档,即排气量小于1.0升的税率为3%;排气量1.0升(含)至2.2升的税率为5%;排气量2.2升(含)至3.0升的税率为9%;排气量3.0升(含)至4.0升为14%;排气量4.0升(含)以上征收20%消费税。 三是对24座以下客车,排气量小于2.0升的,仍适用现行的3%税率,对排气量2.0升(含)至3.0升的适用5%税率,对排气量在3.0升(含)以上的增设8%的税率。-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