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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杀人

你们觉得江西杀人案会判死刑吗?江西入室盗窃案为什么演变成报复杀人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2-09-15 17:28:00 浏览8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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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至8月13日他杀害3人致2伤,曾春亮离开时警告康家,于是在7月22日潜入康家,8月8日他入室杀害了康女士的母亲和熟睡中的父亲,另一个人发现后急忙跑开,2009年8月8日刑满释放,若不是另外一人跑得快,康女士一家2次报警要求警方抓到此人。

你们觉得江西杀人案会判死刑吗

一定是死刑,而且是从快的。

案件伤亡惨重

江西命案一共造成四人死亡,一人重伤。康家父母被残忍杀害,一民村干部被杀,一民辅警在排查时遭遇车祸身亡,一名孩童重伤。社会影响相当恶劣。

嫌疑人罪恶累累

2002年12月5日,曾春亮因犯盗窃罪被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2009年8月8日刑满释放。

2013年,曾春亮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后减刑8个月,于2020年5月释放。

也就是说其46岁的人生,18年在牢狱之中度过,是惯犯。

《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即使是初犯,故意杀人三条人命,无疑都是死刑,更不要说是惯犯。

不论从案件本身造成的后果,还是法律的规定,曾春亮必死无疑。

江西入室盗窃案为什么演变成报复杀人

曾某亮入室盗窃为何会演变成报复杀人,与其行窃时被发现的恐惧心理有关。一个人走到了穷途末路,他怕被警方抓获,出于自保的本能,见人就杀,这种恐惧心理让他失去了理性。

江西曾某亮是厚坊街人今年五月刑满释放,回过老家二次,兄弟们给了他六万元,他不足三个月花光了,后来再回家乡,亲友们也不清楚。

他曾经想过开采石场,也想过帮助患尿毒症的堂姐,但大约手头无钱,生活无望,于是选择干回老本行,他骑摩托到乐安县山砀镇山砀村。

想对一户姓康的人家下手,他通过蹲守,发现这一家人的屋子有几层,判断其是有钱人家,同时发现康家后面有一小门可以通往菜地,于是在7月22日潜入康家,那晚在康家三楼睡了一觉,原本还没打算行窃。

但清晨被要打扫房间的康家母亲发现,他用螺丝刀抵住老母亲的脖子,母亲的呼叫声引来了儿子,儿子与凶手进行博斗,被凶手刺伤,五分钟后,让凶手离开。曾春亮离开时警告康家,若报警,杀了他们全家。

但康家出于人身安全考虑,三次报警,躲在暗处的曾某心生恨意,遂起报复之心。

8月8日早上七点五分,他潜入康家,直奔一楼厨房锤杀康母,又上二楼锤杀康父及孩子。这次他没有翻动家里财物,显然是一味寻仇的。

杀人之后,他开摩托车躲回厚坊村,8月12日晚,他趁村委会无人,在村委会二楼睡了一晚,却无意被上班的驻村干部发现,他怕行迹败露,躲在门后,扑用村干部杀喉杀人。他捅杀村干部,也许是一种意外,知道警方已经悬赏5万元要抓拿他,又清楚村干部若发现一定会报警。-江西杀人

于是凶残的他,一不做二不休,把村干部也杀了,若不是另外一人跑得快,恐怕难躲厄运!

人的恐惧心理让其产生强烈自我保护意识,做事不计后果。这让原本就冷漠的他变得更加狰狞可怕。现在的他就如一头疯狂的红眼狼,见人就咬,遇见了一定要飞速躲离,警察在搜寻过程中必定要自我保护。

千万不能单独行动,狂徒靠的是蛮力与狠劲,一般的人敌不过他!一定要加强防护!

江西男子入室杀人致2死1伤,在逃途中又杀1人,目前案件情况如何有哪些值得关注的信息

值得你注意的是:他叫曾春亮,1976年生,男,光头,8月8日至8月13日他杀害3人致2伤,目前警方正在全力追捕中,提供线索的奖励5万人民币。江西抚州警方也呼吁更多的优秀人民群众参与其中追捕逃犯。

曾春亮有过犯罪前科才出狱不久,此人可能存在报复社会的取向。

8月8日他入室杀害了康女士的母亲和熟睡中的父亲,7岁的外甥被打成重伤,至今还在重症监护室抢救。此前他曾在康女士家里踩过点,被发现后用螺丝刀刺伤了康女士的哥哥后逃跑,康女士一家2次报警要求警方抓到此人,因为太害怕了,康女士一家也装了监控,准备养一只狗来看家护院,结果狗还没养呢,这天康女士家里的年轻人都出门了,就剩老人和小孩在家,曾春亮就潜入家门杀害了他们,并拿走了一块手表等财物。-江西杀人

曾春亮在逃亡的过程中时隔5天,也就是今天的8月13日,跑到了扶贫村干部的宿舍,当村干部回到宿舍时发现曾春亮正在自己的房间里,没来得急跑就被杀害了,另一个人发现后急忙跑开,从楼上跳下摔断了胳膊和大腿。

目前警方已经增派警力全力追捕逃犯中,这件事给当地的人造成了不小的影响,都不敢出门了,太可怕了,当地的人一定要注意安全,要有所防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