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 同学在屋洗澡中电死亡,我事先提醒过热水器漏电,我有责任吗
- 如果租客在出租屋内洗澡触电身亡,房东需要承担责任吗
- 沈阳:女子洗澡时疑触电身亡,邻居家也曾漏电, 你怎么看
- 沈阳女子洗澡时疑触电身亡,邻居家也曾漏电, 你怎么看
- 深圳孕妇洗澡触电身亡,丈夫倒浴室门外,老家有2岁女儿,邻居听到呼救误当电视声,房东曾提示大门漏电,你怎么看
同学在屋洗澡中电死亡,我事先提醒过热水器漏电,我有责任吗
你提醒有鬼用,你带你老婆进原始森林,结果被老虎吃了,你有没有提醒她有老虎?
如果租客在出租屋内洗澡触电身亡,房东需要承担责任吗
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要了解清楚漏电的原因,如果房东对漏电事故有过错,就应当进行相应的赔偿。
沈阳:女子洗澡时疑触电身亡,邻居家也曾漏电, 你怎么看
应该是老旧房,可能沒有保护接地线,需接一根保护地线,新房就是保护接地线断了,或接触不好,一般都检查开关箱处,从新接上。
沈阳女子洗澡时疑触电身亡,邻居家也曾漏电, 你怎么看
沈阳女子洗澡时疑是触电身亡,邻居家也曾漏电,你怎么看?
答:供电线路由于年久失修及人为损坏,造成供电线路中的工作零线与保护接地线PE失去保护作用,而平时用电者的一些安全用电常识缺乏了解,引起触电事故太多了。
电热水器虽然方便了人们,但是仅仅只靠这些生产厂家的产品宣传广告,是根本不安全的。见下图所示。
厂家虽然说是有专利防电墙,且将专利防电墙安全升级,由原来的被动防护升级为主动监测防护,实现全过程的用电监测;但是出现人身触电事故后,电热水器生产厂家没有一个能够站出来承担责任与赔偿的。这也就是命不好吧?或者说是生产厂家有夸大其词的广告嫌疑。-洗澡时漏电会死吗
这个世界上唯独相信用电安全知识比较靠谱,其它的都是过往云烟。安全用电概念要时刻牢记心里,当出现故障后,马上打电话95598。另外在购买使用电热水器时注意以下几点:
①在购买电热水器时,需要购买品牌产品,需要有国家认证的3C标志。
②电热水器的安装及插头插座及接线一定要请专业师傅安装,将生产厂家配置的漏电保护器安装在浴室中使用。
③卫生间应该作等电位连接,使卫生间处于同一电位上。
④要洗澡时提前先把热水器加热好后,进去洗澡首先将电源插头拔掉后再使用,虽然看起来有一点麻烦,但是它对人身安全是最有保障的。
生命高于一切,安全是保障人身安全的主心骨。
以上为个人观点,仅供大家参考。
知足常乐2019.6.25日于上海
深圳孕妇洗澡触电身亡,丈夫倒浴室门外,老家有2岁女儿,邻居听到呼救误当电视声,房东曾提示大门漏电,你怎么看
悲剧!存在严重漏电隐患的房屋,发生漏电导致一对租客夫妻死亡,房东或将面临刑事责任。
《南方都市报》报道。
事发时间8月9日,深圳龙岗区,龙西社区石溪龙新六巷3号楼。
一对打工夫妻惨死深圳出租房内,疑因怀孕妻子洗澡时触电,丈夫急于抢救同时触电倒在一米之外。
两名死者是一对夫妇,丈夫姓吴,来自湖南大约三十岁左右,夫妻俩都是当地贝仕达电子厂生产线工人,事发当天本应到工厂上班。
吴某哥哥也在这家工厂上班,听说弟弟和弟媳缺勤,中午下班后,和同事一起来到弟弟住处,这才发现弟弟已经出事。
弟弟赤脚躺在紧邻浴室(厕所)门口的过道上,弟媳倒在浴室内,两人已死亡。
据推测,应当是弟媳洗澡时意外触电,弟弟急于抢救,但也遭触电后倒下,一对夫妻临死时仅仅相隔一米多远。
【环境简陋的厕所兼浴室,疑似乱接电线严重。】
事发前一天晚上,该住宅楼已被发现存在严重漏电。
这幢出租楼内的住户吴先生介绍,事发前一晚(8月8日),他女儿回家时,发现这栋大楼的楼下大门漏电,“我的手都被电麻了”。
后来房东赶来,用扫帚顶开大门,其他住户才得以回家。
第二天吴先生出门时,发现扫帚还顶在那里,只是在大门上贴了一张“大门漏电”的告示。
事发后,吴先生怀疑,住在二楼的吴某夫妻俩,就是当晚发生了触电事故,因为,他女儿当晚八九点时,和同伴在楼下玩捉迷藏,曾听到两声“救命!救命啊!”的呼救声,但之后就没了声音,当时以为是电视上的声音。
【发现出租楼大门漏电,居然只是拿一根扫帚撑住门,然后贴一张告示了事,并没有采取其他预防触电的措施,太过分了!】
该出租楼具有严重安全隐患,房东已被调查,或将承担刑事责任。
事发后,龙岗街道安监办,派出所等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出租楼进行安全检测。
检测结论表明,该出租楼电气线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比如电箱上存在带电电压220V!另外还有插座带电,大楼内电线死拉乱接严重等现象,大楼总配电箱也未安装漏电保护开关。
据报道,吴某夫妻触电事故发生后,该大楼内其他用户依旧在正常用电,就是因为大楼内未安装漏电保护开关。
另据龙岗街道相关负责人反映,死者生前曾自购电热水器,并叫装修工人安装。此次电气线路检测时,亦检出电热水器的插座地线存在带电现象。
【第三方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该出租楼存在6处主要隐患。】
出租房屋具有严重安全隐患,等同于草菅人命!
这起事故中,出租楼的房东在发现大楼大门漏电情况下,除了在大门上贴一张“大门漏电”的告示,未采取其他任何防护措施,这种罔顾住户生命安全的行为,令人发指。
同时,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作为出租房屋一方,必须保证房屋具备安全居住的条件,但一幢随时可能发生触电的大楼,显然不符合安全规定。
这起事故中,房东应承担全部责任!
这种责任,不仅是赔偿死者吴某夫妻亲属的民事赔偿责任,还有刑事责任,据报道,当地派出所已经在调查研究房东是否存在人为过失,该房东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