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野火烧不尽的作者

野火烧不尽的作者(“野火烧不尽”,拗救之后是否还是格律诗)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2-09-12 02:45:11 浏览95 评论0

抢沙发发表评论

本文目录

“野火烧不尽”,拗救之后是否还是格律诗

此诗:《草》白居易作

离离原上草∥平平平仄仄∥

一岁一枯荣∥仄仄仄平平∥

野火烧不尽∥仄仄平庂仄∥

春风吹又生∥平平平仄平∥

远芳侵古道∥仄平平庂仄∥

晴翠接荒城∥平仄仄平平∥

又送王孙去∥仄仄平平仄∥

萋萋满别情∥平平仄仄平∥

(按五律声,是以平起不入韵式。仅管三,四两句,仄对平。后四句还是符合五律声韵。故我认为是《五律》诗!

《赋得古原草送别》白居易几岁写的

《赋得古原草送别 》写于唐德宗贞元三年(公元787年),白居易时年十六。

这首诗是应考的习作,按科举考试规定,凡是指定、限定的诗题,题目前须加“赋得”二字,作法与咏物类似,须缴清题意,起承转合要分明,对仗要工整,全篇要空灵浑成,方称得体。束缚如此之多之严,因此“赋得体”这种类型的诗文向来佳作不多。-野火烧不尽的作者

根据记载,白居易这一年自江南入京,拜谒名士顾况时投献的诗文中就有这首作品。

起初,顾况看着年轻的白居易说道:“米价方贵,居亦弗易。”意思是米价很高,想定居下来不是件容易的事。虽然是用白居易的名字打趣,却也有言外之意,意思是要在京城生活下来是不太容易的。及读至“野火烧不尽”二句,不禁大为嗟赏,道:“道得个语,居亦易矣。”意思是能写出这样的诗,那么在京城生活是没什么困难的了。-野火烧不尽的作者

如何从文学理论角度评价唐代诗人白居易十六岁写的《草》

诗题“古原草送别”颇有意思。草与别情,似从古代的骚人写出“王孙游兮不归,春草生兮萋萋”的名句以来,就结了缘。

但要写出“古原草”的特色而兼关送别之意,尤其是要写出新意,仍是不易的。

首句即破题面“古原草”三字。多么茂盛(“离离”)的原上草啊,这话看来平常,却抓住“春草”生命力旺盛的特征,可说是从“春草生兮萋萋”脱化而不着迹,为后文开出很好的思路。

就“古原草”而言,何尝不可开作“秋来深径里”(僧古怀《原是秋草》),那通篇也就将是另一种气象了。野草是一年生植物,春荣秋枯,岁岁循环不已。“一岁一枯荣”意思似不过如此。然而写作“枯──荣”,与作“荣──枯”就大不一样。如作后者,便是秋草,便不能生发出三、四的好句来。-野火烧不尽的作者

两个“一”字复叠,形成咏叹,又先状出一种生生不已的情味,三、四句就水到渠成了。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是“枯荣”二字的发展,由概念一变而为形象的画面。古原草的特性就是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它是斩不尽锄不绝的,只要残存一点根须,来年会更青更长,很快蔓延原野。

作者抓住这一特点,不说“斩不尽锄不绝”,而写作“野火烧不尽”,便造就一种壮烈的意境。野火燎原,烈焰可畏,瞬息间,大片枯草被烧得精光。而强调毁灭的力量,毁灭的痛苦,是为着强调再生的力量,再生的欢乐。烈火是能把野草连茎带叶统统“烧尽”的,然而作者偏说它“烧不尽”,大有意味。-野火烧不尽的作者

这是多么意味深长的结尾啊!诗到此点明“送别”,结清题意,关合全篇,“古原”、“草”、“送别”打成一片,意境极浑成。

全诗措语自然流畅而又工整,虽是命题作诗,却能融入深切的生活感受,故字字含真情,语语有余味,不但得体,而且别具一格,故能在“赋得体”中称为绝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