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汽车摇号状态是审核通过是不是就没有摇到
在申请状态后面的红色字显示为审核通过表示没有中签,摇号中签后在申请状态后面出现已中签则表示摇号通过了。
北京汽车摇号审核通过指的是申请的摇号已经通过生效可以参加摇号了,并不代表已经取得了购车资格。
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第六条 单位或者个人申请指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出申请,获取申请编码。
(二)经审核通过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参加指标配置。
(三)中签后获得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
北京摇号新规要求,个人指标每两个月摇号一次,指标总量缩减,为提高“久摇不中”者中签几率,新规设置了阶梯中签率。
2014年起,个人和单位的普通指标、示范应用新能源指标周期统一为每两个月一次,逢双月26日组织摇号;指标申请和审核的时间不变。新方案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2015年10月25日,北京取消新能源汽车摇号,直接向所有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配置。2017年12月15日,北京市发布小客车指标配置新政,指标总量减少5万,但不减少新能源车指标。
北京从2011年开始对小客车实施总量调控,2011年和2012年额度指标均为24万个,其中个人占88%。2年时间内,北京净增小客车39万辆,不到2010年全年的一半,机动车快速增长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同时小客车出行比例连续两年下降。-摇号审核通过
不论“遏制”还是“下降”,北京依然“我堵故我在”。面对交通压力和购车需求的增加,北京市交通委副主任李晓松2013年初表示,北京需要延续小客车指标摇号政策,2013年摇号指标不会增加,但正在研究通过多种途径分配摇号的方式。-摇号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北京汽车摇号
以上内容参考:北京小客车增量调控-《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
天津如何买车摇号
据报告显示,2018年我国的机动车保有量已经突破了两亿大关,而直辖市天津的机动车保有量去到了300万辆。因此天津市公安局也实行了总量调控和指标管理政策,也就是俗称的摇号。经历过摇号的车主背后都有一段辛酸史,要摇到号少则两三年,多的七八年也很常见。摇号事实上并没有诀窍,完全是看命。一般来说越长时间摇不到号的人,摇到的几率每年都会增加。如果是有充裕的资金,也可以参加天津的指标竞拍,这样就能够更快获得指标。天津市增量指标的配置周期、额度及方式(一)增量指标以12个月为一个配置周期。每个周期配置额度为10万个,按月度分配,并不得跨周期配置。每月9日之前公布当月增量指标的计划配置数量,并于每月26日组织摇号。(二)增量指标按照1∶5∶4的比例配置,即:每个配置周期内,以摇号方式配置的节能车增量指标为1万个,以摇号方式配置的普通车增量指标为5万个,以竞价方式配置的普通车增量指标为4万个。单位增量指标占配置额度的12%,个人增量指标占配置额度的88%。(三)增量指标的配置额度、比例和方式需要调整的,由市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城乡建设、公安、环保等部门,根据小客车需求状况和道路交通、环境承载能力制订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个人申请增量指标的条件(一)居住地在本市。(二)已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三)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或者名下小客车在本市均登记为强制注销。(四)名下未持有有效的小客车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领资格。(五)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指标竞拍的规定一、申请参加竞价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竞买人),应当按照竞价公告规定的时间、方式和要求参与竞价,并在提出申请后,按照竞价公告规定的时间、方式和要求,以每个申请编码2000元的标准缴付竞价保证金。二、每个竞价指标设保留价1万元,不设最高限价。三、竞价机构每月25日组织增量指标竞价,当日如为非工作日则相应顺延。四、竞价采取网上报价方式进行,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成交原则。当次增量指标投放数量内,按照竞买人的最终有效报价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成交;最终有效报价金额相同的,按照报价时间先后顺序依次成交。竞买人报价金额和时间以竞价系统记录为准。五、竞价公告规定的竞价时间截止后,竞价机构应当按照竞价成交原则计算出竞价成交结果,及时向买受人公布竞价成交结果。六、买受人竞价成交后应当在竞价公告规定时间内缴清竞价成交相关款项。七、竞价机构应当按照竞价公告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向竞买人全额退回竞价保证金本息。八、买受人未按照竞价公告规定缴清竞价成交相关款项的,竞价保证金本息不予退还,全额缴入市本级财政,专项用于城市公共交通事业支出。-摇号审核通过
天津车牌摇号有效期
半年,如果半年内没有使用,两年之内不能摇号。
根据《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第八条 单位和个人申请小客车指标应当在指定网站提出申请。需要现场确认或者提供书面资料的,以及不具备上网条件或者上网能力的,申请人应当通过电话预约到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摇号
法律法规:
《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增量指标,个体工商户申请增量指标按照个人申请增量指标规定执行:
居住地在本市,包括:
1、本市户籍人员;
2、驻津部队现役军人;
3、持有效身份证明并在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