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电力设备回收

杭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2019修改)?杭州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怎么样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2-06-23 06:56:57 浏览102 评论0

抢沙发发表评论

杭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2019修改)


第一条 为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维护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市区范围内再生资源的回收经营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储存、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报废汽车、废旧电器及电子产品、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等物品的回收,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条 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的监督管理工作。规划和自然资源、公安、市场监管、城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再生资源回收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商务、公安、市场监管等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第五条 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应当制定行业自律规范,配合商务主管部门研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相关技术规范。
  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应当接受商务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并协助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实施监督管理。第六条 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经济、城管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规定的产业发展政策,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状况,编制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产业布局及发展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各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产业布局及发展规划,确定本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点的设置。第七条 市、区人民政府鼓励单位和个人积攒出售再生资源,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深入社区、农村开展回收经营,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推广。第八条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符合规定的税收优惠条件的,按有关规定经认定后由税务机关予以税收优惠。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第九条 设立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第十条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应当符合治安、消防、环保、市容环卫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并依法办理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第十一条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回收下列物品:
  (一)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
  (二)有赃物嫌疑的物品;
  (三)不能证明合法来源的废旧市政公用设施;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回收的其他物品。第十二条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在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废旧市政公用设施时,应当查验出售单位出具的证明和清单,并如实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出售单位的名称,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和收购时间。
  对收购个人捡拾的生产性废旧金属、废旧市政公用设施,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应当对出售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和收购时间如实进行登记。
  回收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市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再生资源收购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再生资源回收的实时监控。第十三条 再生资源流动回收人员及其运输工具实行统一标识管理,具体办法由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安、城管等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十四条 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应当组织对再生资源回收人员进行培训。再生资源流动回收人员应当参加培训,具备必要的再生资源回收知识。第十五条 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再生资源应当出售给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
  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单位需要处理报废的市政公用设施的,应当出售给从事废旧市政公用设施回收的企业。从事废旧市政公用设施回收的企业名录,由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安、城管等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公告。
  通过拍卖方式出售再生资源的,拍卖人应当查验竞买人的营业执照。未办理工商登记的,不得参加竞买。第十六条 生产企业在生产中需要以再生资源为原料的,应当向经工商登记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采购,不得非法自行收购。

杭州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怎么样


杭州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是2005-02-21在浙江省杭州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大街91号。

杭州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30101770816903R,企业法人吕峻,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杭州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高压电器设备、低压电器及元件、电容补偿装置、电工器材的制造、加工(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方可经营;经向环保部门排污申报后方可经营)。批发、零售:高压电器设备、低压电器及元件、电容补偿装置、电工器材;服务:高压电器设备、低压电器设备的租赁;含下属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浙江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880521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5000万以上和1000-5000万规模的企业中,共277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良好。-杭州电力设备回收

杭州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对外投资0家公司,具有8处分支机构。

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杭州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杭州聚瑞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怎么样


杭州聚瑞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是2009-05-26在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上城区望江路69号1012室。

杭州聚瑞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301026890717057,企业法人王华军,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杭州聚瑞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服务:仪器仪表、节能环保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机电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安装、调试;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在浙江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41108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1000-5000万和5000万以上规模的企业中,共15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杭州电力设备回收

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杭州聚瑞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