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方式 项行动 丹东市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丹东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 面向广大群众征集举报线索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2-06-22 04:45:42 浏览116 评论0

抢沙发发表评论

当前,按照全国统一部署,我市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诈骗违法犯罪;重点整治针对老年人的涉诈骗APP、非法养老服务机构、商品房虚假宣传、涉老旅游项目和艺术品经营、无资质医疗机构擅自诊疗、涉老“保健品”、非法集资等乱象,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为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确保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切实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丹东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向社会公布有关举报方式,面向广大群众征集举报线索。

全市设立两种举报方式

1

通过电子信箱进行举报

丹东市公安局:

ddxzzzc3310@163.com

东港市公安局:

1037623189@qq.com

凤城市公安局:

5665646@qq.com

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安局:

583516416@qq.com

2

通过拨打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丹东市公安局:

(0415)2553110

东港市公安局:

(0415)7111110

凤城市公安局:

(0415)6804110

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安局:

(0415)5122110 19904151679

中央和辽宁省也分别设立了举报方式

广大群众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进行举报

1

中央政法委在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开通“养老诈骗”举报通道,用户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等链接,即可登录平台反映问题。

2

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设立“沈阳市A1000号邮政信箱”举报信箱。

丹东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呼吁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养老违法犯罪问题线索。专项行动办公室将对举报人、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项行动

丹东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

专项行动办公室

2022年6月11日

来源:丹东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