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并不能说明纹身男已经对白衣男不存在威胁性,砍死却不会发生二次伤害呢,纹身男上车拿出第二把刀与白衣男互砍,纹身不一定都是坏人,纹身男逃跑是为了什么,如果不反抗任由纹身男,纹身男上车开车撞击白衣男,纹身男上车之后。
江苏昆山花臂哥砍人被反杀事件,骑车男适用法律上的“无限正当防卫”判无罪吗
这起事故让我想起战狼二开头的那段,那句话,总有你们不在的时候!正是因此,主角才会一脚踢死那个黑社会头子!
如果电车男没有砍死纹身,那么根据此类黑社会人的习性必然纠集人群回去报复,那么有人说有警察怕什么?对,那么总有警察不在的时候吧?二次伤害必然会发生,或者是二次折磨,骚扰等等!但是电车男满血反杀了,既斩草除根了社会祸害,也避免了二次伤害,为什么砍伤会有二次,砍死却不会发生二次伤害呢?此类黑社会人大多数是欺软怕硬,所谓兄弟情义,都是建立在面子上的,既然人死茶凉,也就不用顾及面子不面子的了,并不会真正有人会为了所谓的“兄弟情义”搭上自己的命运或者蹲局子的,并且被砍杀后,也引起了极大的舆论关注,那么这群黑社会人也暴露在太阳下,他们也就更加不敢轻举妄动!
视频中电车男,一开始一直在退让,并不想把事情闹大,然后那个纹身男依然不依不饶,步步紧逼,甚至还拿出来随时备在驾驶室里的80公分大砍刀!(随时在副驾驶备上80公分的大刀的人,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不是恶人,难道还是个买猪肉的吗?)-天安社
像这种能因为这一件小事就拿出砍刀要砍杀对方的社会人,就是社会的祸根。在我们老家,十几岁的少年成天不学好,成群结队打架斗殴不务正业,经常都会有人教育说到,你这脾性不改,出入社会早晚得被人砍死!也许这就是纹身男身上灵验的,砍人不成,惨遭反杀!-天安社
从视频上来看,纹身男在丢刀后,处于劣势,但如果他回到车上,他的车上存有枪支的话,再次反杀纹身男将极其容易!我们不能说,如果不反抗任由纹身男,肆意妄为,那么昨晚躺下的,可能就是电车男!
最后,法院在审判是也会考虑到舆论导向因素,因此,电车男不可能无罪释放,也罪不至死!另外,故意伤害杀人罪,按情节可判,有期徒刑10以上至死刑!那么在本案处理上也一定会酌情考虑的,毕竟纹身男短命的一身也是劣迹斑斑的!下面附上纹身男的一身“光荣”履历!-天安社
昆山龙哥刘海龙的职业生涯:
2001年7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四年六个月;
2006年9月7日因打架被行拘五日;
2007年3月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九个月;
2009年5月11日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三年;
2013年7月19日因犯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被判两年两个月;
2018年8月27日21时持刀砍骑车男,不慎刀落反被杀,卒
苏州宝马男任意变道,文有刺青,车内还带着砍刀,那么他是黑社会吗
即使不是黑社会也算不上正常人,道路行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车水马龙中随意变道就会影响其他人的正常驾驶,一旦对方判断失误就会造成追尾或侧刮的事故,追究事故责任别人有苦说不出,而真正责任人则可能不依不饶,甚至来个大打出手恶人先告状。-天安社
车上带砍刀开着宝马高挡车肯定不是屠夫卖肉的,是响应政府号召主动去公安部门上缴管制刀具?这么横鬼才相信,纹身不一定都是坏人,而这个人的做派与好人比好象还差半个月节气。
我们的社会是和谐的大家庭,谁也不是你的敌人,即使有人得罪了你,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解决矛盾,带刀出门你非但成不了英雄,还可能被请进大墙内同里边的社会大哥切搓谁才真正霸气。
昆山事件中,假如刘海龙不死,跑回车上会有别的武器吗结局会如何
谢邀
在事件发展中,虽然纹身男手中砍刀掉落被白衣男捡起,并对纹身男造成伤害,导致纹身男逃跑。但是并不能说明纹身男已经对白衣男不存在威胁性。
首先纹身男依然存在行动能力,视频上看得出来,跑的还是挺快的。
只要不是智力有障碍,自己处于劣势时,都会逃跑。
问题的关键在于,纹身男逃跑是为了什么?
仅仅是生命受到威胁,想远离此地?
还是战术性撤离,寻找机会,来一波反杀?
这谁都说不准,现在我们想象一下如果白衣男停止对纹身男造成伤害,让他上车,可能会发生什么。
第一种可能,纹身男上车之后,开车逃跑。
第二种可能,纹身男上车拿出第二把刀与白衣男互砍。
第三种可能,纹身男上车拿出枪械击杀白衣男。以纹身男高度疑似黑社会的纹身与做事风格,我不得不担心他有枪。(有流言称在宝马车内搜出土质手枪两把)
第四种可能,纹身男上车开车撞击白衣男。
窃以为这四种可能发生的概率都是一样大的,白衣男只有在第一种可能下才能活命。
所以为什么不追击?
我说过,你追着别人砍,别人逃跑并不能说明他不具有威胁性。如果他不跑,才能说明他的智商对你不具有威胁。
再者,一个重要的问题。
纹身男是送到医院后不治身亡的!这很重要!
并不是被白衣男子当街斩杀的!
而且经过警方证实,在民警到达现场时,刀依然在白衣男手里。
这说明什么我相信大家都明白!
我很欣慰白衣男大哥在这起事件中没有受到更多的伤害。
很难想象为什么纹身男可以猖狂到如此地步?
行车横冲直撞,随意殴打他人,然后当街持刀伤人!视生命如草芥,视法律如无物!
公道自在人心,如果觉得我说的有几分道理,请给我点个赞。
正义有时候仅仅需要一个“赞”!
创建于2018.8.30